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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公司状告多方追讨逾3600万元货款+违约金 云维股份称已计提相应坏账准备 公司上半年亏损扩大

云智网2025-09-04最新行情3974


  9月2日晚间,云维股份(600725)发布公告,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曲靖能投云维销售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曲靖公司”)于2025年9月1日将鑫鹏公司、何永富、李玉屏、代丽、云南泉禾商贸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泉禾公司”)以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,涉案金额为3642.92万元。同日,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予以受理,尚未开庭审理。

  关于案情,公告介绍,原告曲靖公司于2022年1月开始与被告1鑫鹏公司开展煤炭贸易业务。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签署了多份《煤炭购销合同》,由原告曲靖公司供货并双方结算后,被告1鑫鹏公司一直欠付货款。2023年4月,双方签署了《债权债务确认协议》。为保障原告曲靖公司债权清偿,曲靖公司分别与被告鑫鹏公司、何永富、李玉屏、代丽签署了《抵押合同》及《个人保证合同》。基于被告1鑫鹏公司的承诺及提供的担保,双方继续开展贸易业务。2025年3月,原告曲靖公司、被告1鑫鹏公司、被告5泉禾公司、云维股份签署了《四方协议》,四方对部分债权进行了转抵。经转抵后,被告5泉禾公司尚欠原告曲靖公司963693.91元,被告1鑫鹏公司尚欠原告曲靖公司货款26563430.84元。原告曲靖公司多次催收,被告5泉禾公司、被告1鑫鹏公司仍拒绝支付。截至2025年7月25日,被告1鑫鹏公司尚欠原告曲靖公司货款26563430.84元,逾期付款违约金(价外费)9865812.46元,被告欠付货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。

  至于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,公告表示,公司根据审慎性原则按照会计准则,已对鑫鹏公司应收账款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。因此,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不会构成较大负面影响。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,公司将根据该案件的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诉,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,并将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
  公开资料显示,云维股份主营业务是以煤炭为主的产品贸易业务,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煤炭产品、硅石、木炭。

  最新业绩方面,8月28日,云维股份公布2025年半年报,公司营业收入为3.27亿元,同比下降17.28%;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314万元变为亏损1453万元,亏损额进一步扩大;扣非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301万元变为亏损1454万元,亏损额进一步扩大;经营现金流净额为-1688万元。

  云维股份半年报数据

  云维股份在半年报中表示,2025年上半年煤炭市场价格持续降低,且货源及贸易商竞争加剧,固有客户采购量缩减,新增客户需求有限。公司利润下行受以下因素导致:一是受整体煤炭市场环境影响,煤炭业务销量、毛利率均较上年同期下降,业务毛利同比下降;二是公司储备存货进一步跌价,本期存货出售出现亏损情况;三是本期基于坏账政策对应收款项补提坏账准备。

(文章来源:深圳商报·读创)